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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由時報 – 2012年3月26日 上午4:33

〔自由時報記者何宗翰、傅潮標/苗栗報導〕連江縣馬祖高中水產養殖科三十三歲男代課老師蔡玉凡,昨天被十三歲國二女網友指控性侵害。少女說,蔡玉凡二十四日遠從馬祖到苗栗和她會面,以沒地方住為由央求住她家,趁家裡沒人進到房間,說好她睡床上,蔡玉凡睡地上,沒想到蔡玉凡趁她睡覺時性侵得逞;少女父親昨晨發覺女兒房間有異狀,開門驚見女兒床上多了個男人,報警究辦。

網路認識 男從馬祖來台

警方將蔡某依妨害性自主罪嫌送辦,檢警查出兩人是朋友關係,性交未違反少女意願,因蔡男無前科與再犯之虞,檢察官認為無羈押必要,訊後裁定以兩萬元交保。

少女指控說,她與蔡玉凡上個月在網路聊天室認識,二十四日蔡玉凡專程從馬祖搭飛機來台,轉搭火車到竹南火車站,再坐公車來找她,他們相約在頭份麥當勞吃午餐,蔡玉凡先說不知道要去哪?又說晚上沒地方住,不斷要求要住她家,只好與他搭公車回家。

少女指控,當時沒人在家,兩人一直待在房間裡上網、看電視;原本說好她睡床上,蔡玉凡睡地上,沒想到晚上十點多時,蔡玉凡突然爬上床來,強壓住她性侵害得逞,過程中她因害怕被家人發現遭到責罵,不敢呼救。

以借宿為由 半夜爬上床

少女的父親說,昨晨他隱約感覺女兒房間有異狀,沒想到打開房門一看,竟發現一個陌生男子在女兒床上,一問之下才知道女兒已遭性侵害,憤而提告。蔡玉凡稱,他與少女是男女朋友,認識一個多月,已回台灣找過她三、四次,日前並發生過一次性關係,加上這一次,兩次性關係都是在兩情相悅下發生的。

蔡玉凡的父母、弟弟昨天上午從屏東家中趕到苗栗了解狀況,對於蔡玉凡被指控性侵害少女一事,都不敢置信,家人表示他的交友很正常,跟家人互動也很好,非常訝異會發生這樣的事。

據調查,蔡玉凡具有碩士學歷,九十六年畢業於屏東科技大學水產養殖研究所,目前在馬祖高中水產養殖科代課,每週一到五都有課,所開的課程從高三的「池塘管理概論」、高二的「魚類生理生態」到高一的「水族生物試探」都有。

男稱兩情相悅 難逃刑責

苗栗地方法院發言人、庭長宋國鎮說,蔡玉凡與少女就算不是第一次上床,只要違反少女的意願,就有強制性交刑責。而且即使兩情相悅,因少女未滿十四歲,仍難逃妨害性自主罪。

苗栗地檢署發言人、主任檢察官林李嘉說,刑法二二一條規定,違反意願強制性交,可處三年以上,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二二七條規定,與未滿十四歲的男女性交,也是處三年以上,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但如果對未滿十四歲的男女強制性交,將觸犯刑責較重的加重強制性交罪,可處七年以上徒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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